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電機與資訊學院實務專題競賽辦法
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電機與資訊學院實務專題競賽辦法
113年03月19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
111年03月22日院務會議修正通過
109年12月01日院務會議通過
第一條 為鼓勵學生專心創作,致力實務研究實作與提升本院實務專題相關課程之效益,特訂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各系年度專題競賽每班(或每組)前3名之學生團隊報名參加,或公開徵求本院學生組隊參加,可以與本校其他學院學生組隊參加。
第三條 院長為當然評審委員兼召集人,由院推薦具產研經驗專家含本校教師4~8位、高中(職)教師若干位擔任評審委員;各類組至少3位評審老師。
第四條 依研究動機、方法與過程、創新性、實用性、預期效益與其他相關項目審查之。競賽題目與內容得與各系專題競賽重覆。
第五條 院專題競賽分為四類組:資通訊組、電機電子組、系統組、其他類組。獎勵方式分為特優、優勝及佳作三種。每類組特優一組,優勝一組,佳作至多三組,原則上特優獎金三千元、優勝獎金兩千元、佳作獎金一千元,獎金依院經費彈性調整,以最終公告為準。所有參加學生及指導老師均頒發參賽證明獎狀。
第六條 舉辦時間以每年6月第一週為原則。
第七條 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