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機與資訊學院113學年度第1學期會議預定日程表
項次 |
日期/時間 |
會議名稱 |
會議內容 |
各系提案截止日 |
備註 |
1 |
113年09/03(二) 10:00 |
院教評會 |
1.113學年度兼任教師追聘提案 2.其他相關事宜 (有必要再召開) |
08/28(三) 17:00 |
1.配合提案單及案件資料繳送人事室期限113/09/11 2.113/09/25校教評會議 3.113/09/09開學 |
2 |
113年09/24(二) 12:10 |
院務會議 |
期初院務會議 |
09/18(三) 17:00 |
*配合113/10/02校提審小組113/10/23校務會議 *依校務會議規則第五條:提案應於本會議召開三週以前以書面提出,並經提案審查小組會議(以下簡稱提審小組)審查通過後始提會審議,惟臨時校務會議或校長交議事項不在此限。 |
3 |
113年10/08(二) 12:10 |
院教評會 |
1.教師申請休假研究 2.113學年度專兼任新(續)聘教師審查 3.各系所申請教師延長服務 |
10/02(三) 17:00 |
1.配合提案單及案件資料繳送人事室期限113/10/16 2.113/10/30(三)校教評會議 3.教師延長服務案(11月底前經系院教評會審議送件) 4.教師升等及新聘案(11月底前院完成複審) |
4 |
113年10/22(二) 12:10 |
院課程委員會 |
1.全英語授課課程申請表 2.開設跨領域共授課程 3.遠距教學課程教學 4.學分學程規劃書 5.必修課程異動對照表 6.選修課程異動申請表 |
10/16(三) 17:00 |
*配合113/11/27(三)校課程會議 院提案期限為11/01提送教務處課務組彙整。 |
5 |
113年10/29(二) 12:10 |
院教評會 |
|
10/23(三) 17:00 |
1.配合提案單及案件資料繳送人事室期限113/10/30 2.113/11/13(三)校教評會議 3.教師延長服務案(11月底前經系院教評會審議送件) 4.教師升等及新聘案(11月底前院完成複審) |
6 |
113年11/19(二) 12:10 |
院務會議 |
1.課規表異動其他註記事項(不含全校性畢業 門檻及畢業總學分數) 2.院務規劃及報告 3.各項辦法審議 (有必要再召開) |
11/13(三) 17:00 |
配合113/11/27校提審小組113/12/18校務會議 |
7 |
113年11/26(二) 12:10 |
院教評會 |
|
11/19(三) 17:00 |
1.配合提案單及案件資料繳送人事室期限113/12/11 2.113/12/25校教評會議 3.教師延長服務案(11月底前經系院教評會審議送件) 4.教師升等及新聘案(11月底前院完成複審) |
8 |
114年01/7(二) 12:10 |
院務會議 |
院務規劃及報告 各項辦法審議 (有必要再召開) |
113年 12/31(二) 17:00 |
期末院務會議 |
本校教師升等案件,其作業每學期辦理一次。 申請送審作業時程如下: 當年03/01或前年09/01前送審人依程序向所屬單位提出申請。 當年04/30或前年10/31前系教評會完成初審並將結果彙送學院。 當年05/31或前年11/30前院教評會完成複審並將結果彙送人事室。
8月1日起聘之新聘專任教師時程: 03/20前【初審】完成甄選及系教評會審查並彙送至院,以便辦理研發處點數複核及外審。 05/31前【外審及院複審】院(中心)辦理外審並完成院教評會審查。 06/10前提聘教師資料送人事室。 2月1日起聘之新聘專任教師時程: 前年09/20前【初審】完成甄選及系教評會審查並彙送至院,以便辦理研發處點數複核及外審。 前年11/30前【外審及院複審】院(中心)辦理外審並完成院教評會審查。 前年12/10前提聘教師資料送人事室。 |
1.上述會議敬請各系所於提案時間內,將提案資料送至院辦以利辦理後續彙整作業。
2.會議時間若有異動,將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