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本院
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
109年03月03日108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院務會議 通過
院教育目標:
1.培養實務與理論兼備人才。
2.培養學生實作技能。
3.培養博雅之專業人才。
4.培養學生國際交流之能力。
院核心能力:
1.具備電資專業知識與實務技能。
2.具備發掘、分析與處理問題能力。
3.具備溝通表達與團隊合作能力。
4.具備專業倫理、文化美學、及公民素養之基本認知。
5.具備接軌國際、終身學習與創新創業能力。
歷史沿革
本校電資學院(建工校區)、電機資訊學院(第一校區)於民國一零八年八月一日奉准合併為「電機與資訊學院」
轄下共6系1獨立所(如下列所示):
1.電機工程系
2.電子工程系(建工校區)
3.資訊工程系
4.電子工程系(第一校區)
5.電腦與通訊工程系
6.半導體工程系
7.光電工程研究所